熊锦秋:将政府补助纳入规范公正透明轨道

  一些企业拿到地方政府补助,不是用于科研创新,而是用来打价格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熊锦秋

  临近年末,越来越多上市公司通过政府补助“扮靓业绩”。截至前三季度,收到过政府补助的上市公司高达3555家,也即有95%的上市公司都收到过政府补助,累计1055.48亿元;政府补助规模超公司同期净利润的上市公司有505家,其中有404家企业净利润为负值,有些上市公司将政府补助当作“续命”工具。

  设立A股,是为了更好对接投资与融资两端,企业拿到融资争取更快做大做强,投资者收获丰厚投资回报,只有资本流到最合适的地方,融资使用效率才能最大化,由此决定了A股市场具有相当高门槛,上市公司理应是中国经济的杰出代表、是各行各业的领头羊,应该引领和带动经济发展,为社会作更多贡献。

  然而地方政府各种名目、眼花缭乱的补助,却让上市公司成为受助对象,导致上市公司定位出现偏差,本应是火车头、牵引机,却成了拖后腿、吃救济,资本市场的正能量难以发挥。

  地方政府补助上市公司,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保壳,上市公司家数被认为是地方经济的一个实力证明,一个壳就是一家上市公司;保住了壳,也保留了壳公司未来注入新资产的希望。政府补助垃圾公司,既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也让这些公司得以在市场续命,市场低素质的上市公司沉淀得越来越多,使得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难以发挥。

  在所有补助中,对ST类公司的补助最为随意,补助政策极不透明,地方政府发个文件甚至政府会议纪要就可补助,补助的行政单位甚至可低至镇级政府。地方政府拿有限财政资金来补助垃圾公司,浪费纳税人的资金,引发社会不公,还容易滋生腐败以及企业骗补行为。

  一些企业拿到地方政府补助,不是用于科研创新,而是用来打价格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补助也容易引发国际贸易摩擦。此前我国对光伏产业有补助政策,导致美国、欧洲等对中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让光伏企业疲于应付。或许,没有或者减少政府补助,更能让企业靠内功茁壮成长,产品出口也可少了不少障碍。

  应该说,政府补助在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政府对企业的补助,应该纳入法制、规范、公正、透明轨道,要防范各种副作用。为此建议统一出台《政府补助企业条例》,其中可限制政府补助的范围,明确政府补助的形式,规范企业申请政府补助流程,建立公示、监督约束等机制。

  首先,尽量缩小政府补助范围、减少补助支持。对于已经相对发育比较充分的产业,政府应减少甚至停止补助,防止导致产能过剩。政府补助范围应主要针对创新产业,但补助力度也应有所控制,要让企业承担适度的创新风险,创新风险不能全由政府来承担;对创新扶持资金的使用,也要进行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不能发放出去后就撒手不管,对于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挪作它用的,禁止下次获取政府补助,甚至予以收回。

  其次,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如果各级政府的补助大幅缩减,就可结余出一定财力,2019年我国减税降费数额将超2万亿元,下一阶段减税降费仍可加大力度,要由政府补助让个别企业受益,向减税降费让所有企业普适性、公平性受益转变。

  其三,尽量避免对企业直接现金补助。政府补助形式,可更多考虑由政府向企业提供贴息贷款,或以资金补助消费者、减免消费者税收等方式,间接支持产业发展。

  其四,建立上市公司补贴过度即退市机制。目前主板等上市公司实施风险警示考察净利润指标,不包括扣非因素,这是漏洞,为维护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先进性,条例可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当年获得的政府补助达到当年净利润100%以上,即需强制退市,要减少上市公司过度伸手、内劲不够现象。

  (作者系资本市场研究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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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文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