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穿山甲。坊间流传,它能活血化瘀、通经下乳、消肿排脓。
为啥这么说?“能穿山,会打洞,自然能化解人体内的阻滞。”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兽骨能治骨伤,犀角可壮阳,龟甲龟血养血活络,就连蜥蜴都有防癌神效。
就在某些人享受“饕餮盛宴”时,警钟已悄然响起。
噩梦
SARS,影响26个国家,8000多人致病——据说其病毒最初可能源自蝙蝠,果子狸与它们接触、感染后,作为中间宿主,将病毒传染给人类。
MERS(中东呼吸综合征),横扫沙特阿拉伯、伊朗等27个国家和地区,确诊2494人,平均死亡率超过34%——这种病毒,最初由一头骆驼传给人类。
埃博拉病毒,致死率50%-90%,折磨非洲人民50余年,仅在2018到2019年,便夺走2210名刚果(金)和乌干达人的性命——其病毒源发于何,目前尚无定论。
类似例子还有很多。比如HIV病毒,来自非洲黑猩猩或白眉猴;致死率很高的马尔堡病毒,来自非洲猴子;拉沙热病毒,来自老鼠;麻风杆菌,疑似来自犰狳……
人类历史上,大凡能叫出名字的大型传染病,多与野生动物相关。病毒以野生动物为宿主并不一定致病致死,但人类食用野生动物或侵害野生动物栖息地之后,病毒传播的机会随之扩大,给疫情爆发做好了“铺垫”。
人类已经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然而悲剧一再上演。
“新篇”
2020年开年之际,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贩卖野生动物的武汉华南海鲜市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1月22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科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称,疫情的病毒来源是武汉华南海鲜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它所污染的环境。
同一日,北京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宁波大学及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者联合发表在《医学病毒学杂志》的一篇论文称,研究结果表明,与其他动物相比,蛇是最有可能携带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
科学界至今虽未定论,但蝙蝠已被认定是最有可能的自然宿主;蛇、水貂或穿山甲,或许是中间宿主。
病毒“二传手”的存在并不令人意外。看看网传华南海鲜市场的野味清单,再听听巷陌中烹制野味的独门心得:蝙蝠汤、穿山甲血炒饭、蛇肉宴……还有许多稀奇古怪、不忍卒观的“菜品佳肴”。
吃野味的人无非抱持两种心态——“以形补形”,或从稀缺中吃新鲜感、尊贵感。
但早有科学研究证明,野味的“以形补形”是无稽之谈;从野味中可获取的营养元素,在日常饮食中已有足够获得渠道。
严管
不吃野生动物无甚损失,吃野生动物,却将人类置于巨大风险敞口下。哪怕不是引发大规模疫情,也会有风险,比如年前新发的鼠疫病例,不过有消息称,传染源也可能是野兔或土拨鼠。
而根据国内保护中国本土野生猫科动物的公益组织“猫盟CFCA”的野外调查,在中国,常见的非法捕猎食用的野味包括野猪、小麂、赤麂、狍子、猪獾、狗獾、野兔、豹猫、果子狸、大老鼠等;从生态角度看,猎杀这些野生动物,会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
从各种角度来看,吃野生动物得不偿失。
然而,人心难化,只得以法令束之。
2月24日,《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即日起生效。
《决定》出台前,不属于珍稀、濒危或“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范围的野生动物,例如携带多种病毒的蝙蝠等,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即便是属于“三有”行列的动物,很多也被养殖利用,有不少被端上餐桌。
《决定》出台后,曾经的“漏网之鱼”被以“其他野生动物”之名纳入禁食行列,即便是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也不例外。至此,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建立,面向食用的野味市场失去了合法基础。
不过,《决定》并未限制食用外的其他利用方式,如科研、药用、展示;利用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和检疫检验。
这里需要特别关注检疫检验的问题。此前,野生动物哪怕是可以被“合法食用”时,负责检疫的也是地方兽医站,由于人力和资源限制,对于需要常规防疫检疫的家畜家禽都疲于应对,更别提检疫规程欠缺、种类繁杂的野生动物了。
美国杜克大学保护生物学博士李彬彬认为,动物检疫针对动物的临床表现进行判断,很多动物携带病原体但自身并不发病,或是潜伏期不清,检疫人员很难准确判断这些动物是否存在患病风险,尤其是人畜共患病风险。
不过,若仅限科研、药用等非食用用途,仅在实验室内对野生动物进行试验、加工、炮制,非实验室人员无法直接接触,病毒传播渠道将大大缩窄。
后续
伴随《决定》出台,“人工驯养野生动物是否应全面取缔”,也成为讨论热点。
据统计,中国以供应食品、毛皮、药用原料、科学试验材料等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约有100种,养殖企业及养殖户达50万家(户),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截至2017年,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业的林产总值已达到560.351亿元。
其中,食用为目的的产业大概占20%以上,这也是此次修法决定直接影响的部分;实际上,皮毛养殖此间占比更高,在七成左右。
“产业发展这么多年,背后有着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养殖户,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体,其利益可能受到影响,应扶持他们转型。”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吕植称。
对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养殖户面临损失,吕植建议,可以效仿1998年国家停止天然林采伐后的做法,即政府以不同方式给予养殖户补贴。
此外,《决定》给出了可食用动物的初步“白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称,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产值、从业人员已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作用,遂将其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这部分动物可以养殖、食用。
但“白名单”并非固定不变,还需各地做动态调整。
2月25日,深圳率先提出了当地做法:提供可食用“白名单”。
在这份全名为《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中,可食的陆地动物,包括了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同时,可食用的也包括法律、法规未禁食的水生动物。
不过,深圳并未给出具体的禁食“黑名单”。
相关负责人给出的原因是:“自然界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我国光保护类野生动物就有2000余种,由地方制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目录将显得过于冗长,无法很好回答‘究竟什么动物可以吃’的问题。制定可食用动物‘白名单’,能够较好地达到清晰明确、操作性强的清单式管理效果。”
某种程度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出台虽是一种短期应急性措施,但也展现了修法的方向和决心:如果说此前的法律规定重点打击的是非法捕猎、养殖,从现在开始,吃野味也会触犯法律。这种硬杠杠,能否让那些有此习惯的人心头一凛、敬畏三分,还要看法律的实施力度。
不少专家认为,《决定》的出台是短期应急性措施,仍需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斑鸠、鸿雁、竹鼠、松鼠、狐狸、狼、果子狸、刺猬、狗獾、狍子等纳入;同时需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把“要保护,又可通过驯养繁殖产生经济效益”的导向,改为“自然保护及防范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这才是长久之道。
在这方面,国家和地方都有相当的更新、调整和细化空间。究竟什么是“白名单”,哪些动物会被列入禁食“黑名单”,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决定》中说,“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目的就是要管控商家行为,掐断食用野生动物的供应,进而带动消费习惯变化。
不过,比起外部管控、划列禁区,终极解决办法恐怕还在“人心改变”。否则,贪吃野味的欲望总会找到“突出重围”的机会。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话,要走心!
文/云中歌、云间子
编辑/公子无忌
资料/宇文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