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别让“靓号”成携号转网的拦路虎

  上月底,“携号转网”服务正式上线,却有用户吐槽自己的号码“此路不通”。原来,有人在办理“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因手机号码存在长时间的“靓号协议”,被要求缴纳高额违约金,多者高达数万元。曾经广受追捧的号码竟成“携号转网”的拦路虎,把移动通信市场存在已久的靓号难题推到了前台。

  尽管《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但事实上,靓号是一门价格不菲的生意,已经是移动通信市场公开的秘密。面对有利可图的市场蛋糕,无论是运营商还是第三方,大多选择以承诺每月最低消费的方式替代一次性的“买卖”费用。这样一来,运营商收获了极高的市场溢价、规避了国家的相关禁令,用户也得到了高识别度的通信号码,共同形成了一个火爆却存在隐患的靓号市场。

  当靓号归属遇到“携号转网”,运营商和用户的利益就发生了巨大碰撞。从合同履约的角度来看,“携号转网”用户有责任履行协议,运营商也有权利在提前解约时要求用户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反过来看,“靓号协议”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处,高额的违约金客观上造成了“携号转网”的壁垒,干涉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服务的权利。运营商不想眼睁睁看着自己手里的靓号白白流失,而用户不愿意“和平分手”时被狠宰一笔,原来互利共赢的靓号市场,在“携号转网”这个问题上终于分道扬镳,撕裂成一个又一个的争议。

  在移动手机用户不断增长的当前,号码的使用和转移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市场问题,而演变为关系消费者获得感的民生问题。靓号转网,既要尊重“按合约办事”的商业精神,也要遵守携号转网“不得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的相关规定;既要保护运营商提供通信服务获取的正当利益,也要呵护消费者购买、使用和放弃服务的合法权益。基于这种考虑,问题的解决之道不在于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博弈,而在双方的互谅互让。比如,违约金的数额标准如何评估;靓号协议的条款细节怎么理清,等等。把这些问号拉直,才能让“携号转网”的路走通走直。

  施行“携号转网”的一大效果,就在于把原先分片垄断的小市场,重新整合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大市场,靓号规则势必也会随之变化。可以说,“靓号转网”是这个过程的阵痛,也是必须克服的问题。在更长的时间跨度上,从提速降费到取消漫游费,再到“携号转网”,移动通信服务在一天天改善,消费者的获得感也在一天天增加。讲市场思维,同时讲用户思维,才能让每一次改革、每一点进步都受到理解、获得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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