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国常会”)提出“及时运用普遍降准和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后,降准如市场预期如约而至。人民银行9月6日宣布,决定于9月16日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再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10月15日和11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
此次打出“全面降准+定向降准”组合拳,力度超出市场预期。降准目标也很明确,即推动实体经济融资“量增价降”。此次降准能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来源,还可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银行传导可降低贷款实际利率。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人民银行前不久已启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8月20日,新的一年期LPR是4.25%,比原来基准利率降了10个基点。有分析认为,未来大概率会降低MLF利率以引导LPR下行,预计9月20日将公布的一年期LPR将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国常会所言,“坚持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并适时预调微调”,此次降准并非“大水漫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此次降准与9月中旬税期形成对冲,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仍将保持基本稳定,而且定向降准分两次实施,也有利于稳妥有序释放资金。
也就是说,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前提下,人民银行将继续注重定向调控,兼顾内外平衡,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内容。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新形势,8月以来,不仅国常会高度重视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也两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重点工作。三次会议中,除了降准,还有两项举措突出反映了政策发力方向。
一方面,要加强金融与财政政策配合。8月31日召开的金融委第七次会议指出,“金融部门继续做好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相关工作”,国常会则进一步细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强调“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确保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
从规模看,经全国人大批准,今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00亿元。据财政部统计,1至7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9453亿元;截至8月末,各地已安排使用新增专项债券15902亿元。由此国常会确定,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而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目的,就是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国常会强调,项目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环保、民生、物流、市政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领域,并明确要求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同时,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优先考虑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好的地区,重点支持财力好、举债空间大的地区。
从金融支持角度看,此次降准重点引导资金流向制造业和小微、民营企业,也可为后期专项债券额度提前提供资金供给,以配合财政政策。且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有助于制造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
另一方面,要支持愿意干事创业、敢于担当、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地区和领域加快发展。横向看地区,应既针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这样具体工作涉及地区,又包括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地区。比如,河南兰考、浙江丽水、浙江台州等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地区,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地区。
纵向看领域,将促进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传统产业改造、社会服务等关键领域发展。比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投向城市停车场、农林水利、托幼养老、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领域,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综合来看,降准、专项债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发展是相互关联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近期宏观政策侧重稳增长和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下一步,金融系统应认真落实这些政策措施,并做好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相关工作,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助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