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利开放扩大市场主体对经济活动参与度

  日前,在孙冶方经济科学奖颁奖典礼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表示,中国要遵循改革开放以来的权利开放逻辑,不断地开放,扩大市场主体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度。

  点评:刘守英的总结切中要害:改革开放的成功,就是通过权利的不断开放,扩大了市场主体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度,提高了市场化程度。比方说,从前禁止民资、外资进入的领域,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向所有市场主体开放了;从前由行政力量确定的价格,在改革开放中逐步由供求关系和市场机制决定了;过去不允许市场化经营的行业,改革开放中逐渐放开了。这就是改革开放中权利开放的逻辑,也是我们在下一步改革中必须坚持的。对待土地、人口、自然资源等基本要素,我们应进一步探索权利开放的改革,激发出要素自由流动的活力;在经济金融活动中,应有更多领域向民企、外企开放,应有更多准入限制被降低,乃至取消。唯有坚持权利开放的改革逻辑,市场经济的活力才能被最大化释放出来。

标签: 改革开放 权利 经济 市场主体 逻辑
N本文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