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放需与改革协同并进

  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仍在加快。

  刚刚过去的一个月内,中央及监管层对开放多次释放了明确态度: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新11条”,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前松绑多类金融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降低市场门槛、给予更多业务牌照;7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郑重提出,要加大对外开放,加紧落实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8月2日,人民银行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将“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推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列为重点任务。

  从决策层会议精神强调“加紧落实”,到具体政策条款的落地,一系列政策、会议指向都是确定的。在“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下,外资机构迎来了多项政策的超预期红利。除了宏观政策的方向,各地也在释放积极信号。7月26日,在“北京市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表示,北京户口稀缺,在减量发展的情况下,也会拿出宝贵的户口资源支持外资金融机构。

  开放对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对于全球共享中国发展红利的重要意义毋庸赘述。值得注意的是,开放是促进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必要条件。如何让开放落到实处,又如何让开放真正转化为发展红利呢?

  笔者认为,以开放倒逼改革,以改革推动开放,方能避免一方跛足及其对全局的拖滞效应。

  首先,公平透明的市场机制,是释放开放活力的基础。

  细节不明、执行缺位,这是很多政策“肠梗阻”的主要原因。在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初期,上述问题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一方面,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的形势不尽相同,如果宏观框架过细,那么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重重障碍,各地可操作空间过小;另一方面,开放初期,新形势下可能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事前往往难以预料。在这种情况下,重原则、重底线、重框架,是宏观政策的主要方向,而各地的执行细则要在原则性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区域分化也可能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凸显。一些基础条件比较优质、各方面准备相对成熟的地区或机构,能够率先进行创新性的尝试,而其他地区因为缺乏足够的执行标准,畏首畏尾,反而放大了此前差异。

  这就要求各级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市场参与人士等多方加强调研,积极总结前期教训,加强市场沟通与机构、投资者辅导,尽快形成一套相对规范、可执行、可解释的规则体系。在金融开放领域,这种公开、透明、可执行,既包括硬件设备的标准化对接,也包括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清晰可行。

  其次,健康的实体,是承载潜在开放冲击的缓冲垫。

  在宏观调控的目标中,稳增长与促改革是相辅相成的,是出于客观要求:没有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或将根基不牢。众所周知,新的变化可能带来新的机遇,不可避免的,也有新的冲击。而健康的实体,正是承载潜在冲击的缓冲垫。

  正如非健康的肌体免疫能力往往低下,较难经受外来的刺激一样,经济金融体系亦是如此。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实体经济发展受阻时,与之息息相关的金融业很容易暗藏“雷区”,稍有不慎,各部分难以合力互助,反而容易顾此失彼,甚至引发连锁反应。

  当前,中国经济处在蓄力求变的重要阶段,决策层的“加紧落实”体现了政策的紧迫感。此前数年的高速发展为我们积蓄了求变应变的底气,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国际形势又推动着我们必须抓住开放的窗口期,加速对标国际发展。

  再次,配套的改革,是开放能够落地见效的必要保证。

  改革与开放一体两面。以开放促改革的意义历来为决策层、监管层所重视。正如央行行长易纲在《50人的二十年》一书中撰文指出的,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证明,越开放的领域,越有竞争力;越不开放的领域,越容易落后,越容易累积风险。扩大金融业开放将为中国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和更加健康的发展。

  反之,缺少配套改革的支撑,开放的成效可能会大打折扣。长期以来,外资机构的水土不服,有的是因为客观市场环境、监管法规的不同,有的是因为重重约束下机构畏首畏尾,或不合理的竞争环境下难以实现有效竞争。因此,要让金融开放见到实效,必须得以监管体制的协调、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法律法规的跟进、风险应对机制的优化、投资者教育的推进等多项改革为其保驾护航。

  总之,金融开放作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被寄予厚望。要让引入的“先进理念”发挥更大作用,要让国内的金融机构更具竞争力,要让中国的金融业真正强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除了“政策开放”这一步,还需要公平透明的市场机制、健康稳健的实体经济以及稳步有序推进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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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文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