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退出渠道多元化 淘汰“僵尸企业”和“三无公司”

  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将迎来新格局。近日,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涉及的市场交易制度。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退出。完善上市公司退市监管制度,畅通市场主体的上市和退市渠道。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退出是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市场存量改革的有效方式,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退出有利于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注入“新鲜血液”,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的基础运行机制,也是市场出清风险的必要安排。今年5月11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强调,要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

  笔者认为,从此次证监会高层的表态中可以嗅到监管层对于资本市场的退出方式和渠道已经有了新的探索。“主动+被动”这种原有的退市方式格局将会有新变化。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的退市方式主要是“主动+被动”。统计显示,从1990年交易所成立至今,沪深两市共有108家公司退市。原因主要包括:财务原因强制退市、公司主动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其中因财务原因被动退市的居多。

  从国际成熟市场来看,美国退市公司的结构构成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一是强制退市仅占约5%,近5年来每年约10家左右;二是通过并购重组退出,占比约56%,原上市公司被并购后不再作为独立主体存在;三是因财务问题或股价过低而自愿退市,占比约19%,其中9%为股价过低而退市;四是破产清算,占比约20%。总体上看,美国公司退出渠道较为多元且畅通。

  因此,近年来,为畅通资本市场退出渠道,证监会也在不断的通过优化并购重组制度实现退市的多元化。一方面,加大了对优质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提升效能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及时共享存量风险信息,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大股东的积极性,对那些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风险类公司,提供政策支持,丰富退出渠道,支持企业市场化出清落后产能和业务,淘汰“僵尸企业”和“三无公司”。

  特别是今年以来,A股的退市风暴来的尤其猛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末,A股目前有4家公司退市、9家公司被暂停上市、66家被特别处理(戴帽“*ST”)。这也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把好退市出口关,坚持“有一家退一家”,努力培育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的监管理念。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退出方式的明确将会对市场的生态起到重要作用,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将有效盘活存量,吐故纳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做好中国经济的“火车头”和“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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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文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