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AED是挽救生命的利器,健全的急救体系则是覆盖更广泛的保护网。在这张网上,每个人都是一个节点,“只有人人都有救人能力,人人才有获救机会”
自现代心肺复苏术逐步创立推广以来,急救挽救了千千万万“不应过早停止的呼吸和心跳”,急救体系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深圳地铁各线路已配备500多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多次成功救人,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立法推动布设AED,南京制定了在2021年前布置1000台AED的计划……一段时间以来,有关AED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相关话题引发关注。
AED是一种能够自动识别异常心律并给予电击除颤的急救设备,抢救心跳骤停患者的成功率远高于徒手心肺复苏。因其操作简单且内置语音提示,便于非专业人员使用,AED也被誉为“救命神器”。去年7月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在网上搜索“AED”,有成功施救的案例,有通俗易懂的视频教程,还有能显示附近AED位置的小程序。这些,体现出公众急救意识的增强、急救体系的完善,映照着全社会对生命安全的高度关注。
推广AED确有现实必要性。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8》显示,估计我国每年发生心脏性猝死54.4万例。目前,我国AED的普及率还很低。媒体调查发现,公众对AED的认知水平不高,不会使用、不敢使用的情况普遍存在。设备配置不足、急救知识普及度不高、施救者心存顾虑等因素,都是推广AED所面临的障碍。
与消防设备不同,公共场所配备AED并非强制要求,多以鼓励和倡导为主。由于AED设备耗资不菲,谁来出资、怎样维护成为现实问题。从国外实践来看,法律强制性要求有力推动了公共场所AED设备普及。据报道,有关部门正在推动普及AED入法,各地也在积极行动。例如,深圳已出台《深圳市“十三五”AED配置使用实施方案》,北京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来北京的每个地铁站都要配备AED。
有了设备,使用设备的人也很关键。如果说AED是挽救生命的利器,健全的急救体系则是覆盖更广泛的保护网。在这张网上,每个人都是一个节点,“只有人人都有救人能力,人人才有获救机会”。近年来,我国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持有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仍然偏低。在普及急救知识方面,补短板的任务十分紧迫。此外,还应保护救助人的救人意愿。其实,民法总则作出了“免责”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现实中,应当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打消救助人的疑虑。
自现代心肺复苏术逐步创立推广以来,急救挽救了千千万万“不应过早停止的呼吸和心跳”,急救体系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有理由相信,在各方携手努力下,我们一定能织好急救之网,更加有力地托举生命安全。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0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