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纯碱期货交易的批复

  郑州商品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纯碱期货上市的请示》(郑商所发〔2019〕105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同意你所组织开展纯碱期货交易,请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确保纯碱期货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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