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大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 董事长戴志康等投案自首

  据媒体报道,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对戴某康、戴某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证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证大财富)创立于2011年10月,总部位于上海,拥有两大股东,分别为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雪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5%和35%。其中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戴志康,持股比例达80%。上海雪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戴卫新,股东除戴卫新外,还包括张艳华、上海亦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陆卫丰、徐生宽、严寒冰、李林、顾文俊、高昇。而上海亦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耿海兵。

  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捞财宝”均系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对外借款平台。其中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旗下上海证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51.02%,“捞财宝”是由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3%。此外,本案中提及的证大财富“线下理财门店”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同样由上海证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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