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4月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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