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地铁外放音乐或记入征信?发改委:防止泛化、扩大化

  近日云南昆明拟出台规定,市民乘坐地铁时不得外放音频,否则将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今年6月,北京市已将“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兰州市也在今年出台了关于禁止地铁中外放音乐的相关规定,违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很多网友对此表示质疑,征信系统是严肃的,它不能成为一个制裁工具。8月16日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就提到过这个问题。孟玮称,信用机制被滥用是工作中重点关注重点防范的问题之一。个别地方违法违规将不适用于失信惩戒机制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发现的此类问题,发改委已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

  发改委强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什么样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失信到什么程度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将受到哪些制约和惩戒,这些都要有明确的法定依据。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三个防止”,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包括个人信用分在内的其他信用建设举措应用的泛化、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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