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完成大修 体现“四个最严”精神

  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假药、劣药、药价高、药品短缺等突出问题,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精神,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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