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善意执行会削弱对“老赖”的制裁?最高法回应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2日电 22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善意执行是否会对“老赖”的制裁力度有所减弱的问题,最高人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善意执行不仅不是在削弱执行力度,而是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对执行工作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同时也是基于强制执行作为公权力应当具有的谦抑性的体现。

  据了解,《意见》提出强化善意执行的文明理念,在执行工作中,在确保债权实现的情况下,执行措施要适度、合理、必要,尽量降低对债务人的不利影响。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专门制定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规范文件,相关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发布。

  有记者问:善意执行的理念是否意味着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人民法院对“老赖”的制裁力度会有所减弱呢?

  刘贵祥表示,“这涉及到善意执行的一个争议问题,善意执行和加大执行力度是不是存在矛盾?是不是我们提出善意执行,是不是在给社会上发了一个信号,会削弱执行的强度,甚至会出现消极执行的情况呢?”他继续说,善意执行和加大执行力度是辩证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我们所提出的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不仅不是在削弱执行的强度和力度,恰恰相反,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是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对执行工作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这是一个基本考量。

  刘贵祥指出,目前情况下,如何解决这些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想办法躲债问题,还是主要矛盾。要充分用足强制执行手段,比如从强制执行措施上来说,法律赋予了搜查手段,通过搜查去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另外,加大对一些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戒措施,比如我们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要充分运用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要加大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要加大联合信用惩戒的措施。

  刘贵祥指出,虽然是联合信用惩戒,但是真正嵌入到工作系统信息化对接的目前主要是买飞机票、火车票还有招投标等方面,还涉及到五六十项措施,需要与有关主管部门全部进行信息化对接,对信用惩戒实现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这些措施都不会减少。

  “我们提出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主要是基于党中央的一再要求,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落实,同时也是基于强制执行作为公权力应当具有的谦抑性。”

  刘贵祥还表示,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就要在执行水平、执行的文明程度上有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目前这个经济社会形势下,我们怎么确保既能达到保护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效果,同时也不要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不应当的损害或者冲击。这就要讲究执行措施和手段的正当性、适度性、合理性。”刘贵祥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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