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南京户籍、无固定居住场所、无就业岗位人士建议暂缓来宁

  南京市发布《南京市“11号通告”解读》,规定:“如果您属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省份人士,在南京有单位、有固定住所或投靠亲属、进行正常公务、商务等活动,是可以自由来宁的。但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您无南京户籍、无固定居住场所、无就业岗位,来南京只是单纯地为了访友、旅游,那么建议您暂缓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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