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调整多项公积金政策 支持提取公积金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新华社长春1月22日电(记者 张建)吉林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日发布消息,调整多项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明确将于2月1日起支持职工家庭提取公积金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据介绍,为使住房公积金回归其本质属性,加大对住房民生保障的支持力度,长春市将允许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

  新政策明确,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首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50%。

  此外,新政策还明确暂停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贷款政策,不再受理缴存地不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的申请,取消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和非住房民生类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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