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德康生物浙江分公司“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用语等”被罚30万元 被列入市场总局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中国网财经12月18日讯(记者 林溪)昨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其中涉及圣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上述案件信息显示,涉事公司通过宣传册发布含有国家领导人照片、“经国务院批复,国家工商总局前置审批”“公司拥有国内最权威,医疗水平最高的一支中医名家队伍,是以‘全国全军有特殊贡献技术的专家’以及‘共和国领袖的专职保健医生’为主体组建的”等内容的广告。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用语,且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19年1月,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圣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等,其法定代表人为许兆仓。

  天眼查还显示,圣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查东升,查东升持有圣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例62.47%,圣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8800万。

  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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