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圆心大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被罚3万元

  中国网财经10月16日讯日前,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1)”显示,济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的形式通过某电商平台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自2019年8月27日(第一笔交易日)至9月12日(检查当日)合计销售781笔,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约为12.38万元。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济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规定,因不具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中规定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济南圆心大药房有限公司警告及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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