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诱导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等,太平人寿保险被罚13万

  中华网财经5月18日讯,据银保监会5月17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双鸭山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等,连收两张罚单共被罚人民币13万元。

  据(双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存在4项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未按规定报送案件确认报告且逾期不整改;

  2.未及时将投保人在核心系统中身份状态进行变更;

  3.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4.未经审核编制、印刷保险宣传材料,误导保险消费者。

  张冰对未按规定报送案件确认报告且逾期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双鸭山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8万元,对张冰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5月9日。

  据(双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宝清营销服务部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姜莹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双鸭山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宝清营销服务部处罚款5万元,对姜莹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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