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发改委支持企业发债融资 纳入优质房企 | 科创板制度设计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发改委支持企业发债融资 纳入优质房企
专家认为,国家发改委印发该《通知》是针对大中型优质的民营企业,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是利好消息
■本报记者 苏诗钰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印发该《通知》是针对大中型优质的民营企业,同时也是响应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这是利好消息。第一,这将为优质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渠道,进而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第二,这将纠正金融资源错配的问题,对于企业在股票融资和股票价格的回归正常的水平是利好的消息,而且还会产生系统性的效应。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出台的意义在于解决当前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特别是提到的优质企业需要解决燃眉之急,而且在去杠杆的背景下不能继续通过信贷输血,因此寻求直接融资渠道应是题中之义,而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进行融资即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也可以方便债转股市场。因此,对优质上市公司存在短暂融资困难时是比较利好的。
《通知》指出,要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的发行管理方式。优质企业申报企业债券,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审核,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并适当调整审核政策要求。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发改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经营财务指标参考标准。资产总额大于1500亿元,年收入大于300亿元,负债率不超过85%,3A评级的房地产企业,属于支持的优质企业范围。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企业也可以享受发改委债券发行政策的利好。此次政策规定,房地产优质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营业收入大于300亿元的规模。类似政策应该说影响会很大,因为近期地产企业已经面临了资金方面的压力,自然也需要频频发债。不过相对过去,目前的发债政策更为积极,信号意义极强,房企可以积极利用此类政策来发债,这对于其补充营运资金和加快项目开发等都有利好。这从侧面也说明,地产企业在注重销售规模的同时,也需要把类似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做大,这也会影响其融资的资格。
科创板制度设计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本报记者 朱宝琛
“科创板的制度设计主要考虑了三方面因素,分别是市场包容性、定价有效性和投资者保护。”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施东辉昨日在出席一论坛时,就科创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
在市场包容性方面,科创板将在上市制度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对各种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产业属性的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通过各种条件的各种组合,设计不同的发行条件。在定价有效性方面,在设计时对交易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必须考虑投资者保护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科创板会参照金融资产和投资经验推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此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另外一个有力举措就是将实施严格退市制度。
对于科创板的退市制度,瑞银证券认为可以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逐渐让退市常态化。科创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退市指标可以更为明确,退市通道可以更为畅通,既要保证每家有潜力的企业都有上市机会,同时也要为市场不认可的已上市企业提供完善的退市制度,优胜劣汰,始终保证科创板公司的流动性。业界对科创板充满期待,因此,什么时候能够正式推出,也成为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对此,施东辉称,明年上半年推出是大概率事件。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咨询服务合伙人刘大昌称,科创板预计会于2019年推出,并会引起有意在中国内地上市的“新经济”公司的浓厚兴趣。刘大昌同时认为,科创板预计将能够让市场有更大能力吸纳和支持高科技及创新企业,同时提供一个平台试行IPO注册制。
施东辉表示,推出科创板,意在增强境内资本市场服务创新企业发展的能力、破解科创企业融资困局。同时,科创板是制度增量改革的试点,通过在发行上市交易监管配置方面进行相关自主创新,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再对存量市场进行改造和优化。瑞银证券认为,科创板的推出势必将增强中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借助于科创板的推出,中国资本市场能够进一步向国际成熟资本市场靠拢,推动中国实体经济的转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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