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的“回归定理”
“尽管米塞斯的思想在他生命的最后四十年受尽了嘲笑”,但在我心中,路德维希·冯·米塞斯从来都是高山仰止的大师,特别是在货币和信用理论上的建树。
1903年,著名货币经济学家卡尔·赫弗里希(Karl Helfferich)就认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还未能真正解决货币问题”,边际效用理论还没有延伸到货币价值上。货币被继续放在“宏观”的大框架下,与效用、价值以及相对价格严格区分开,“完全忽略了对个体行为的微观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奥地利学派货币理论中的循环论证”。同普通商品的需求—供给分析方法不同,货币之所以有市场需求,并不是为了存贮、消费货币本身,而是为了购买其他商品,因此,只有当货币有着事先存在的购买力、价值或者价格,市场才能产生对它的需求。也就是说,要理解货币的市场需求,必须事先存在货币的购买力(价值或价格),而这个购买力又取决于市场对货币的需求。因此,“用需求的因果关系解释货币的价值,似乎陷入了一个不可避免的循环论证”①,用需求解释需求。显然,对货币而言,也根本不存在效用递减的边际原理。如此看来,“边际革命”似乎不能容纳货币理论。
1906年,米塞斯开始研究将边际效用理论扩展到货币领域,以解决奥地利学派货币理论的循环论证问题。这就是米塞斯最重要也是最被忽视的经济学贡献:回归定理(regression theorem)。
为了解决货币价值中货币市场需求的循环论证问题,米塞斯理解并抓住了货币价格推演的时间问题,也就是当天的货币需求取决取前一天货币购买力和需求,前一天又取决于大前天,如此类推。但是如果这个追溯回归是一个无穷尽的过程,那么,这仍然是一个不确定的循环论证。米塞斯意识到,货币在某个时刻必然只是物物交换时的商品,由此终止回归不可穷尽问题。例如,假设这一时刻为1,某种商品开始扮演货币的角色。这样,货币价值产生的因果链从第几天向前回归,一直到第一天为止。在第一天的黄金需求由起始点1的黄金购买力决定,而在起始点1的黄金需求,只与当时黄金在用于消费时的直接价值有关。由此,逻辑回溯过程就达到了尽头,起始时刻的货币价值不用再涉及任何过去的因素。如米塞斯所说,“把货币的客观价值追溯至它不再是货币的价值,而仅仅成为商品的价值的那一点上”。②一旦货币获得初始的客观交换价值,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边际效用计算建立在货币“过去”的购买力(客观交换价值)之上。米塞斯这些成果,被认为解决了奥地利学派的循环论证问题,货币价值边际化构建了关于货币的一般理论,并为微观经济学打下基础。同时,回归定理表明,货币价值的决定因素需从历史的角度考虑。“在任何社会,货币能从物物交换中脱颖而出,并确定其地位的过程,只有在市场中才可能发生”。货币只能从市场中“自发”地产生。③米塞斯这些睿智的观点也是我在《经济学分析原理》中一再论证的,但是我认为“回归定理”对于建立货币的微观理论而言,远不是完备的。
我们知道,从历史的角度考察,货币从物物交换中脱颖而出,并确定其地位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而在“回归定理”中这个过程被压缩为一瞬间,这时奇迹魔法般出现了,商品价值瞬间变成货币购买力(客观价值)。这是一个真正的“奇点”,商品—货币都是不可准确定义的。即使我们不考虑后来凯恩斯提出的货币区别于其他资产和商品的特性,即:①低持有成本;②可忽略的生产弹性;③等于或几乎等于零的替代弹性。因此,货币存在一个“价格机制缺陷”这些问题。仅仅从货币发展史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从纯货币微观理论的角度考虑,这种处理方法也是过份简单粗糙的。
正确的作法应该是从货币漫长发展史的抽象中,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联系,这些结论必须清晰透彻地说明实物交换经济和货币经济的本质区别,并为货币理论从微观过度到宏观描述奠定坚实的基础,最终找到现代金融普遍的不稳定性以及金融危机不可避免性的货币本源。这也就是我在《经济学分析原理》中力图达到的目标。而不是简单地把货币发展史假设为一个时点,在那里商品不明不白的瞬间变成货币。非常幸运的是,关于物物交换的简单价值形式到成熟的货币形式,这个漫长货币发展史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马克思已经发展了一个相当完备的“价值形式”理论。
马克思和价值形式理论
作为经济学家,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在古典经济学中是一个划时代的成果。政治经济学教条主义往往只看到马克思对斯密和李嘉图劳动价值学说的发展,而忽视了马克思独创的价值形式理论,甚至把价值形式分析看成“繁琐哲学”或“纯思辨的逻辑”。事实上,价值形式理论的独创性和预见性,以及论证的科学性和严密性都是非凡的。其中最重要的贡献,一是马克思以完备的推理论证货币起源;二是货币形式包含的经济危机简单可能性的研究。马克思在他独创的价值形式理论中,考察货币怎样从它的胚胎—简单的商品物物交换形式,发展到它炫目的成熟形式——货币金属。
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来说,没有明确地和有意识地区分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还不是一个严重的缺陷,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完全忽略了对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的分析。因此,他们不能科学地说明货币形式的起源,当然也就不会有正确的价格理论。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曾经提出: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缺点之一,就是它始终不能从商品的分析,而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恰恰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人物,像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把价值形式看成一种完全无关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东西。……因此,我们发现,在那些完全同意用劳动时间来计算价值量的经济学家中间,对于货币即一般等价物的完成形态的看法是极其混乱和矛盾的。例如,在考察银行业时,这一点表现得特别明显,因为在这里,关于货币的通常定义已经不够用了。”④
因此,马克思批判了斯密和李嘉图的商品与货币同一论点,批判了萨伊把货币仅仅看成交换媒介,但对交易来说并不是必需的“货币面纱论”,马克思强调的是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对立统一关系,随着对商品等价形式的深入了解,货币之谜也会随着消失,问题的关键是商品和货币的对立。马克思指出,货币形式的出现,使商品内在的矛盾完全转变成为商品与货币的对立。因此,一切商品只有换成货币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结论。
新古典主义微观经济学没有一个严密的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在这里货币是被“嵌入”经济体系的,而不是市场的自然结果;同时,瓦尔拉斯体系的相对价格是由纯实物交易方程组决定的,只要货币不在价格体系中发挥全局性的关键作用,货币数量与价格水平只是同比例变化,这个理论痼疾就不可避免。
当然这个理论困难在古典经济学时期已经存在。马克思深刻地洞察了古典政治经济的根本缺陷,他特别强调:一、价值理论并不是经济学分析的目的,不要为价值而研究价值理论,而是相反,“只有商品价格的分析才导致价值量的决定,只有商品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价值性质的确定”④。也就是说对价值性质和价值量决定的研究,仅仅是为了透彻地理解货币和价格问题。二、由于古典经济学家不了解交易的动力,他们必须假定等价交换原理,以及他们在价值量确定中的根本困难,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双重叙述”的弊病,即在没有发生交换关系前先验地规定商品的交换价值和等价交换原理,并孤立地论证商品价值和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清楚地意识到,只有社会的行动和社会过程才能使一个特定的商品成为一般等价物——货币。从这个意义上说,货币一开始就是宏观的。他指出:
“交换的扩大和加深的历史过程,使商品本性中潜伏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发展起来。为了交易,需要这一对立在外部表现出来,这就要求商品价值有一个独立的形式,这个需要一直存在,直至由于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而最终取得这个形式为止。可见,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⑥
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货币最终完成了价值和使用价值对立统一的形式,即商品与货币的对立,正是这个对立统一包含了经济危机的简单可能性和现代金融普遍的不稳定性。由此,马克思科学地论证了商品交换价值从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的逻辑必然性,并且从货币发展史的内部联系得到对货币本质特征的认识,即货币与商品的对立。
货币与商品的对立
我在《经济学分析原理》一书中把价值形式理论表述为原理四,即“不存在货币以外的其他价值形式的完全性和相容性,由此是货币与商品的对立”。也就是我们用逻辑公理论证了仅仅当一种特殊的商品(这时它还穿着商品服装)排挤其他所有商品,充当整个商品世界唯一的一般等价物时,货币商品作为价值尺度才是完全的和相容的,也才是相对稳定的,而在此之前,商品的价值表现形式都必然是一个隐含的罗素-怀特海悖论。这时,简单实物交换中内在的基本矛盾(即交易人就交换比例的博弈)就转化为商品和货币外在的对立(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这时,一个统一完整的交换行为就在时间和空间上分解成卖和买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这对实物经济而言,是一次革命性的转变,由此,实物经济和货币经济具有本质差异。这个对立统一体正是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也是价格理论的前提和核心问题。货币不可或缺的重要性表现为经济学分析基础内生的逻辑必然性,货币发展史也清晰地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像瓦尔拉斯纯粹乡村经济的实物均衡联立方程体系,以及阿罗-德布罗那些精巧标准的经济模型中竟然没有货币的容身之地,也“未能奠定货币理论的基础”,的确是不可思议的。即使在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即主流经济学最成熟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SGE)理论框架中,货币政策也仍然是长期中性甚至超中性的。
这样,我们就把米塞斯“回归定理”对货币价值的回溯过程推到终极,即价值形式的罗素-怀特海悖论,而不仅仅是一个不可定义的“奇点”(瞬间)。重要的是我们得到了货币的本质特征——货币与商品的对立。价值形式理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那些最优秀的代表人物都没有涉及的领域,这是一次全面的超越。
货币的本质
货币的本质始终是主流经济学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迄今为止,经济学家们并没能建立一个被普遍认同的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20世纪70年代初期,萨缪尔森写道:“我们的确没有完全合适的、可将货币经济基础囊括在内的理论体系。”现在,这种情况并没有根本的改变,货币主义者非常清楚这一点。经济学家们试图直接从经济主体的合理行为规律中,揭示货币本质特征的研究是不成功的,货币理论微观基础的混乱仍然是经济学“信心不足和令人不安的根源”。一些最基本的、看来如此简单的问题也没有答案。例如,为什么需要使用交换手段?如何解决货币存在这一事实?以及货币的价格是什么等问题。
在阿罗—德布罗均衡存在性定理证明中的货币困难,引发了西方经济学关于在经济体系中引入货币要素的长期讨论。注意,在这里货币是“外生的”,它需要“引入”经济体系。标准的经济理论中经济主体持有货币的两个原因,一是交易需求;二是“多样性”需求或投机需求。但是,如果经济主体了解市场价格,并且交易过程匿名而无成本,同时又存在理性预期和一个范围充分广泛的期货市场,而这个“有效市场假说”恰恰是新古典主义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前提。那么,就不需要货币发挥这种功能,货币存在的前提也就是不必要的。因此现在的问题是究竟该怎样在经济体系中“引入”货币。
在我的理论框架中,货币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要使用货币问题,都是从市场的微观结构——交易行为的自组织过程中内在地演化的。它是货币发展史内部联系的逻辑过程,可以用公理化体系加以论证。它包含两条理论路线,一方面是简单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的深化过程;另一方面是市场在同一程度上的发展过程。其演化动力首先来自交易双方在交换比例上的博弈。重要问题是价值尺度的通用性,从而可以显示偏好,并保证比较的传递性,由此是从物物交换比例到商品成熟价格形式的漫长发展史,交易成本和风险倒是派生的问题。在这个内生的自组织过程中,货币自发地以一种逻辑必然性引入经济过程。只不过货币自身的不稳定性以及它在价格形成过程中的独特作用,引入货币问题不可能在新古典主义“货币中性”的框架内得到解决,这才是主流经济学引入货币因素从来就不成功的症结。因此,在我们的理论框架中,实物交换经济与货币经济存在本质上的差异,购买和交换是完全不同的物质转化过程。只要交易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一分为二,从而完全排除只有实物经济均衡的瓦尔拉斯体系,经济系统不可能在没有货币发挥实质性关键作用的情况下运行并实现均衡,货币无须强行引入经济系统,它在市场经济自组织过程中自发地演化的。同时,瓦尔拉斯体系中的货币没有从普通商品中脱颖而出,它只是第n-1种商品,它就必然包含罗素—怀特海悖论,就不能避免那个该死的“齐次性”。
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到,对属于宏观经济范畴的货币现象的解构,把我们的分析引向市场的微观结构,即人们的交易行为xA 交换yB,从而是对商品价格的分析导致经济分析去追溯价值形式的演化与货币的起源,并最后把分析连接到逻辑公理系统。这应该是货币理论微观基础的终极形式,一个关于纯货币理论的元命题,也就是原理四的实质内涵——不存在货币以外的其他价值形式的确定性和相容性。或者换一种表述,即实物交换经济的价值决定必然包含逻辑悖论。我们可以把这个理论纲领称为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这是主流经济学从来没有涉及的领域,货币中性论也无须涉及这个领域。同时,我们也解构了米塞斯货币转化的“奇点”,从而把“回归定理”回溯到终极。
我们从来都主张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必须批判地继承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最优秀的成果,这是我们智慧的源泉。我在《经济学分析原理》中沿袭并扩展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也继承利用了主流经济学的优秀成果。总不能因为这一点而认定我的理论,“没有跳出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货币数量论框架”。相反,货币与商品的对立正是从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冲击“货币中性”和数量论,这一关于货币的纯理论也正是我们和新古典主义微观经济学的分水岭。
注释:
1参见穆瑞·N·罗斯巴德:《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奥地利学派的领军人物》(Randall G·Holcombe编:《奥地利学派的大师们》,李杨、王敬敬、董子云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40页。)
2路德维希·冯·米塞斯:《货币和信用理论》,樊林洲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19页。
3参见穆瑞·N·罗斯巴德:《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奥地利学派的领军人物》(Randall G·Holcombe编:《奥地利学派的大师们》,李杨、王敬敬、董子云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44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8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6页。
附:
货币与价格
——评沈华嵩《经济学分析原理》
朱海就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在简单的交换经济中,价格问题容易理解,但引入货币要素后,价格动态变化问题变得复杂。沈华嵩教授(以下简称“作者”)的《经济学分析原理》一书挑战的就是这样一个高难度的问题,即复杂经济系统中的价格动态变化。作者力图通过对“货币数量-价格波动”关系的说明来回答。作者认为研究宏观经济问题,不能以个体逻辑代替整体逻辑,不能以单向逻辑代替复合逻辑,对此笔者深以为然。价格是在“宏观”背景下产生的,是无数个体互动的产物,不是由少数人或单向的因果链条决定的,这也是价格问题的困难所在。马歇尔和凯恩斯都清楚价格问题的复杂和困难程度,作者认为他们都没有很好地解决它。新古典的“均衡”思想把“互动”和“系统的复杂性”抽离了,如作者所说,新古典经济学牺牲了“本质上的现实性”。而凯恩斯虽然认识到新古典方法的不足,但其方法本质上也是新古典的,他用总量分析代替系统分析,是过于简化了。与主流经济学不同,作者关注的并非价格的决定,而是价格的动态变化。应该说,作者从货币-价格入手,建立连接微观与宏观,个体与整体之间的纽带,是抓住了“牛鼻子”。
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
货币的微观基础是“西方经济学讳莫如深”的话题(p76,除特别注明外都指《经济学分析原理》一书的页码,下同)。如作者指出的,“迄今为止,经济学还没有一个完备的关于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p65)。马歇尔事实上是回避了或跳过了货币问题,他直接用价格问题代替价值问题,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有关货币问题的阐述只有两节,他说“一个人越是富有,货币的边际效用对他就越小”(马歇尔,《经济学原理》,p115),这一论述在笔者看来是错的,因为货币被满足不同的欲望,不同时刻的需求,满足无法比较。同样,“凯恩斯没有打算去建立完备的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p69)。在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中“货币理论”同样也是缺失的。当然,这也注定了微观和宏观割裂的开始。
对于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这一问题而言,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是对“货币价值”的认识。古典经济学家认识到货币是商品,但他们的价值理论是“劳动价值论”,把货币视为一般等价物,认为交换是等价交换。这一价值理论的一个明显缺陷无法解释货币数量的变化对货币价值的影响,如李嘉图就为这一问题所困扰,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他一方面认为货币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另一方面又认为由货币数量决定,他意识到货币的价值不能用劳动价值论去解释,但又不能自圆其说。
十九世纪末的边际革命推翻了劳动价值论,代之以效用价值论。边际革命三剑客中,杰文斯的边际效用理论是建立在心理满足感之上的,这一理论预设了一个“总效用”,边际效用是对总效用求导,这一边际效用理论是有问题的,因为在现实中,人们连续消费同一种商品获得的满足并不总是下降,甚至有可能是增加的,对货币来说更是如此,自然地这种边际效用理论无法为货币提供价值理论的基础。瓦尔拉斯关注的是均衡体系中的价格决定,没有对货币价值问题进行阐述,如作者所指出的,在瓦尔拉斯纯粹乡村经济的实物均衡联立方程体系中没有货币的容身之地(p87)。门格尔准确地阐述了边际效用的含义,在此基础上说明了价格的决定,并指出货币产生的“演化”特征,这是门格尔的重要贡献。边际革命之后,以马歇尔创始的新古典经济学实际上是杰文斯的效用理论和瓦尔拉斯均衡思想的结合,也没有回答货币价值的基础问题,甚至可以说把货币排除在外了。如作者所指出的,在阿罗-德布罗那些精巧标准的经济模型中也没有货币的容身之地。新古典经济学延续了货币中性论和货币数量论,关注的是(没有货币理论的)价格问题,而不是价值问题。笔者认为,价格与价值的脱离是“不合法”的,这种脱离是经济学悲剧的起源。可以说在货币价值这一问题上,古典经济学家和主流经济学家都是失败的。
作者指出了古典和新古典货币价值理论的局限,试图予以重构。但在笔者看来,作者的货币理论仍然是“古典的”和“新古典的”,没有跳出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的货币数量论框架。比如,作者接受马克思“商品与货币对立”的观点,这也导致作者把货币符号化、虚拟化和杠杆化的发展视为“货币脱离商品”的结果。劳动价值论和货币数量论都没有回答货币价值的内在来源问题,尤其是当出现虚拟货币后,这些虚拟货币的价值是怎么来的,劳动价值论和货币数量论无法回答。
笔者认为奥派,尤其是米塞斯已经解决。货币的价值主要是作为交换媒介的价值,这是货币的客观交换价值,货币的主观估价依赖于这种价值的存在。那么货币的客观交换价值又是怎么来的?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没有回答这一问题,这是导致他们在货币问题上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比如使他们认为“货币和商品的对立”。米塞斯指出这种价值源于货币在开始充当货币时,就有一种“与货币功能无关的价值”,他说“寻求货币的客观交换价值的决定因素总是使我们回到一点,在这一点上,货币的价值根本不是由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所决定的,而是完全由它的其他功能决定的,这就给主观价值理论及其边际效用的独特理论为基础的货币价值的完整理论的发展开辟了一条道路”(米塞斯,《货币和信用理论》,p112)。
假如在“交换”问题上打转,那是无法解释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价值来源的。米塞斯“把货币的客观交换价值追溯至它不再是货币的价值,而仅仅成为商品的价值的那一点上”(同上,p119),或者说,追溯到最早货币作为非货币功能时的客观交换价值,“今天市场上的客观交换价值,在经常光顾市场的个人的主观估价影响之下,来自于昨天的客观交换价值,就像昨天的客观交换价值,在主观估价的影响下,来自于前天货币前天具有的客观交换价值”(同上,p119)。即货币获得初始的客观交换价值之后,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边际效用计算建立在货币“过去”的购买力(客观交换价值)之上(科兹纳,《米塞斯评传》,p116)。这样米塞斯就把货币也纳入到边际效用的分析框架中,构建关于货币的一般理论。这样就解决了货币价值的循环论证问题。这一思想也适用于商品货币也适用于信用货币与不兑现纸币(米塞斯,《货币和信用原理》,p108)。笔者认为也适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由于米塞斯较好地解决了货币微观基础问题,这样也就解决了微观与宏观的割裂问题。
米塞斯把货币纳入主观价值理论框架中,使货币成为“人的行动”的一个因素。相比之下,新古典经济学家持有的是货币数量论和货币中性论,在他们的理论中,货币变成了数字,剩下的是如何最优地管理这个“数字”的问题了,这样经济学走向数学化、数量化,变成有关政策问题(最大化问题),而不是市场本质之探讨的研究也不可避免。而米塞斯很清楚地指出,数学方法无法处理货币,这也是因为货币是始终是进入个体评价,并且导致变化的动态因素。笔者认为,如一个人理解了货币,那他当然是要质疑数学经济学的。米塞斯说,“数学经济学家当他幻想不籍助货币名目,而在一个更一般性的方法下来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他是在欺骗自己。”(米塞斯,《人的行为》,p333)。他继续说,“所有关于价格与成本关系的研究,得先有货币的使用和市场程序,这是不容否认的。但是,数学经济学者对与这个明显的事实闭目不视。他们列出一些方程式,画出一些曲线图,以为那就是实情的陈述…他们拿代数符号替代确定的货币名目用在经济计算,而且以为这样处置可使他们的理论更科学,容易欺骗的门外汉很相信他们的那一套”(米塞斯,《人的行为》,p333)。现代的数学经济学家所犯的不正是这种错误吗?
作者“对最大化原理和均衡原理、对静态分析法一直持批评态度”(p173),也充分认识到凯恩斯方法的问题,他说“凯恩斯的分析方法仍然依赖应用于总变量的马歇尔供求分析框架,以及静态和比较静态的方法。”(p72),但作者自己的方法显然也还是在这个框架内,也就是“瓦尔拉斯-马歇尔-凯恩斯”的分析框架内。比如,在他强调的交换范式中没有货币因素,笔者认为这是因为作者没有把货币与主观主义及方法论个体主义联系起来。他关注的不是作为人的行为的交易本身,而是交易的结果“信息”,并用“比特”单位去表示它。这也就决定了作者一定会进入到“客观主义”的路径中。概而言之,作者把货币的微观基础问题提出来了,但并没有解决它。
货币与价格关系
传统的货币数量论,包括弗里德曼的数量论,都是建立在货币数量和价格稳定变化假设之上的,这与现实是不符的。作者强调,货币数量与价格的复杂性在于两者之间不是稳定的关系,变幻莫测,价格变化存在加速的、超出预期的可能性。作者试图重构货币数量和价格的关系,使之更符合“现实”,他用xA yB表示货币与价格的关系,其中A与B分别代表货币量与价格。他采用“价格动态的逻辑斯蒂路径”来表示货币数量与价格的动态变化。要指出的是,作者所说的“动态”不同于奥派经济学“与企业家的行动”相联系的“市场动态过程”,而是指“价格的动态变化”。
困扰经济学界的一个问题是,大家都知道滥发货币的坏处,但并不清楚“货币发行到什么程度,会进入到危险区间”(从奥派角度看,这个问题本身是可疑的),作者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为货币的量化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了依据。可以说,建立货币数量与价格动态变化的关系,是作者在本书中最主要的创新。在对这一关系的研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货币数量参数λ,也就是“M2和GDP的比值”,当λ值处于不同区间时,价格将呈现不同的变化趋势,λ值高到一定程度,比如大于4时,将有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可能。据此,作者也提出货币政策应该与“通货膨胀目标”挂钩。这个方法确实做到了前所未有的“简洁”,操作性强。然而,从理论上说,这一方法存在“用价格说明价格,用货币说明货币”的问题,因为GDP本身是货币和价格现象。如货币量大,GDP数字通常也会高,这样“λ值”就不会高,用它放映货币量的变化就会失灵。所以,作者应该对M2和GDP之间转化机制予以说明,说明在什么情况下,M2会较多或较少地转化为GDP,根据不同情况,对这个比值进行调整。
此外,在作者有关“货币数量参数和价格”相关关系的研究中,选取什么价格作为考察对象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在货币增发的情况下,商品和资产的价格变化不一样,不同的商品和不同的资产价格变化也不一样。比如M2大幅增加,股指不一定涨,CPI也不一定涨。即通货膨胀不一定表现在价格上。用价格来衡量通货膨胀是有缺陷的。另外,如发生信用扩张,即便价格没有上涨也已经产生“危害”,如扭曲生产结构和财富的不公平分配等。或者说,价格没有上涨不意味着没有危害发生。恶性的通货膨胀(货币的大幅贬值)是政府持续信用扩张的结果,当发生信用扩张时,如下一次政府停止信用扩张,那么物价就不一定上涨,恶性通货膨胀就不会发生。这意味着如让这个“λ”值要发挥预测作用,就要预测政府的行为。
作者充分认识到“系统”层面的价格问题和简单条件下的价格问题是不同的。为了解决系统层面的价格变化与货币的关系问题,作者把价格作为“信息”来处理,借用物理学方法来分析“价格”的动态变化。如作者说,“通过高频数据流可以得到市场价格涨落和市场价格动态模式的一般图像”(p223)。但这种处理方式某种程度上也是“去经济学化”了,或者说,经济学的味道不浓了。作为有关交换合作问题的科学,经济学色彩在这种处理方式中体现不出来。我们说,系统层面确实信息很多很杂,而理论本身就是对现实的抽象,这种抽象不能脱离“人是有创造性的个体”或“能够做出自己选择的个体”这一基本认识。把价格作为信息处理之后,研究宏观的货币数量参数和价格之间的关系之后,这一基本认识就体现不出来了。对此,下面还将予以说明。
经济学处理宏观问题的两种方法
经济学如何处理宏观层面的问题?宏观层面有没有可靠的逻辑?这是哈耶克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中提出的问题。对于宏观层面的问题,一种方法就是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这种方法隐含了某个“宏观的最优”,如作者提出的“通胀目标”,这样,剩下的就是如何去实现这个目标。二是把宏观问题作为“制度”来处理的方法。这种方法并不预设具体的最优目标,而是强调改善制度,使之不断趋于理想状态。这样,宏观层面的问题就不是一个“数量”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如笔者认为哈耶克的政治哲学可视为“宏观经济学”。这种方法认为,让制度回归正常,那么价格就回归正常。价格是制度运行的结果,事实上,哈耶克把“价格”也作为制度处理。这意味着与其关注作为“结果”的价格,不如关注导致价格变化的原因,这才是回到本质。比如奥派认为货币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货币“应该”是自发产生的,不应该由政府垄断,更不应该把货币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相比之下,主流经济学则接受了政府垄断货币的“现实”,在研究“货币”时,采用的是货币数量论,也即把货币作为“数量”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来处理。
上述这两种方法背后的方法论是不一样的。前者以方法论整体主义为基础,后者建立在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上。作者虽然提出“从市场微观个体的选择行为出发”,认识到价格是无数个体“协同互动”的产物,认识到研究宏观问题要有微观基础,但作者并没有在方法论上把这一点体现出来。作者利用自然科学方法,通过模拟复杂系统来理解复杂现象,如作者说“大数据和云计算为认识复杂大系统提供更强大的手段”(p177)。这种方法更强调对真实市场的“接近”,用多大程度上接近真实市场来检验理论,属于芝加哥学派推崇的实证主义。对于使用自然科学方法来理解经济系统,笔者是有怀疑的。经济系统(市场)和物理系统有根本性的区别,前者是有目的的人的行动的结果,后者由客观的自然现象构成,这意味着两个系统应该使用不同的方法。在笔者看来,对于人的行动构成的系统,应该贯彻方法论个体主义和主观主义。
作者在书中指出“新古典经济学也是非主流的”,笔者深以为然。笔者认为马歇尔在“边际”这样一个重要概念上就偏离了“边际革命”的核心“主观主义”。马歇尔的学说是指向“客观主义”的,事实上,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的序言中明确指出“经济学家的目标应当在于经济生物学,而不是经济力学”(马歇尔,《经济学原理》,p18)。”然而在思想史上,他却因基于经济力学范式的局部均衡分析而为人所熟知(张日波)。经济学与生物学确实有某种相似,但还是有本质不同的,因为人毕竟不同于不会思考的生物。社会的复杂性是人的行为产生的复杂性,不是生物世界的复杂性。这样,提倡经济生物学的马歇尔走向经济力学也就不奇怪了。
当马歇尔把价值问题变成价格问题之后,也就使经济学问题变成数学(数量)问题。如货币客观化后,经济学变成“计算”的科学也就注定了。经济学越来越多地使用自然科学的路径,比如经济学的形式化以及实证与计量的流行,都与马歇尔没能在“人的行动”基础上理解货币有直接关系。虽然马歇尔认识到经济学“是研究人的科学的一部分”(马歇尔,《经济学原理》,p23),但马歇尔并没有从“主观主义”和方法论个体主义角度理解“人”,他更多的把人视为计算效用的“机器”。新古典经济学的“机械化”本来就与模仿物理学的方法有关,作者用高级物理学,如热力学取代之前的牛顿力学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方法的局限性。现在难道还要回到机械模型物理学的老路上去吗?在笔者看来,经济学应该回到人文科学的传统。
作者采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经济系统或许与作者认为经济系统是一个“不规则的黑箱”有关,既然在系统层面不存在经济学逻辑,那么只能通过把握“数据”运行的规律去把握宏观经济规律。在这种处理方式下,相对来说个体行为如何就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无论什么个体,行动的最终结果都是作者作为分析对象的“信息”。相比而言,奥派是通过对复杂现实的抽象来理解现实,也即不是去“模拟现实”,而是用行动学的“逻辑”去理解现实。在宏观层面不存数量间的确切关系,但存在“制度逻辑”,比如违反某种制度,就会产生某种结果。这样,如哈耶克所说,经济学家就可以根据制度做出“模式预测”。
笔者认为要区分“经济学家的关注”和“市场当事人的关注”。在制度正当的情况下,宏观层面无论产生什么信息,那都是市场参与者关注的对象,不是经济学家关注的对象。经济学家的任务是指出制度是否合理,因为关切每个人福利的是“制度”,而不是具体的价格。作者认为“不能从微观个体行为演绎出宏观经济定律”,笔者深以为然,但笔者怀疑“宏观经济定律”是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制度本身是“坏的”,那么危害已经发生,并不是等出现了价格的大幅波动才发生危害。因此,盯住价格变化是可疑的政策目标。况且,市场本来就应该允许价格波动,包括大幅度的波动,不让价格大幅波动并不意味着消除了危害。认为控制了价格的波动,就是防止了危机,是自欺欺人。以某个通货膨胀水平为目标,用人为的货币政策去调节价格,这最终使价格进一步扭曲,产生比当初更坏的结果。我们不能认为危机是价格波动导致的,因为价格波动只是“结果”,政府的不断干预才是危机的真正原因,罗斯巴德的《美国大萧条》一书对此有深入的阐述。
其他与作者商榷之处
1、奥派是边际学派,但不同于以杰文斯和瓦尔拉斯思想为基础的新古典边际学派(p50)。或者说,作者没有区分两种不同的“边际效用理论”,一种是奥派的边际效用理论,它与真正的主观主义联系在一起,另一种是新古典的“边际效用理论”,后者与“心理满足”而非与主观主义联系在一起。
2、本书作者探寻价格决定之原理,提出“价格作为发现过程”的观点(p200),和哈耶克“竞争是发现的程序”类似。但这一说法改为“价格是市场对信息进行处理的结果”或许更合适。价格虽然是信息,但重要的是这种信息的生成机制,也就是市场本身,如仅把价格作为信息,忽视市场本身,那就有舍本逐末的嫌疑。作者虽然认识到信息的主观性,但还是把信息做客观处理,当然这与宏观层面难以“主观”地处理信息有关。“宏观层面”认识价格变化的规律确实是一个难题。作者认为“信息价值量”可以通过成交量计量,把价格视为成交量的函数等,但成交量显然和价格是直接相关的,这意味着存在自相关的问题。
3、本书作者提出“价格信息的价值量排序”、“计量价格信息价值”、“信息的价值量”等概念,这些概念在经济学上是否成立值得商榷。价值是不可计量的,价值排序只能由个体进行,而不能由经济学家进行。同样,“最大化”概念也只能对特定个体而言,脱离这个背景,谈总体的最大化,如“信息熵最大化”没有意义,因为某些人的最大化,可能意味着其他人的损失。
4、本书作者提出“多元价值系统”,认为法币与虚拟货币应该多元共存,相互竞争,这个设想不错。但法币具有特权地位,这种竞争是不公平的。政府也不一定允许其他货币与法币竞争。另外,法币本身就是扰乱价格的要素,当存在法币时,其他货币与法币之间的比价是失真的,所以,奥派的观点是取消法币及其生产体系。
5、本书作者很大程度上接受“货币出现后,危机内生与市场”的观点,认为“货币本身”导致经济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奥派不认为危机是市场内生的,强调危机是政府干预的结果。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是市场本身的特征,和危机是两回事。
6、本书作者认为互联网时代传统经济学的硬核,比如自利,欲望,效用,边际等等都动摇了,应该由新的硬核代替旧的硬核。特别是作者认为,由于知识产品可以大量“低成本复制”,“边际收益递减”法则不成立了。但笔者认为经济学原理是人的行动学原理,不是“现象”原理,经济学基本原理不会因为技术进步而改变。奥派认为,边际原理关于“人首先把手段应用于他认为最重要的目的”,和是否“低成本复制”无关。作者在批评新古典经济学时,把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与思想也抛弃了,相当于倒洗脚水把孩子也倒了。
结语
作者试图通过对货币与价格变化规律的探索,发现复杂的经济系统的秩序,可以视为对奥派经济学的补充。奥派关注并揭示市场的本质,告诉人们理想的市场应该是怎样的,经济政策应该以“实现原则为目标”,而不是以实现“某个最优数量为目标”。但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有时需要解决当下该怎么办的问题,比如在已经发生严重通货膨胀时如何避免严重危机的发生,这时作为“救急”,那些“操作”层面的手段可以接受。但即便在操作层面也要遵循经济学原则。忽视原则的政策建议最终使市场经济倒退。笔者倾向认为,假如制度本身是“错”的,比如是法币垄断下的货币制度,那么任何着眼于“价格目标”的方案,都不是真的解决问题,而是制造问题。或者说,只有“制度的”问题,没有“目标的”问题。
对货币理论的微观基础认识不清,是干预主义持久存在,甚至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如我们知道货币的本质,那么就会对货币有新的认识。明白政策的目标不是管理货币量以避免危机的发生,而是如何改善市场的规则,在一开始就不让通货膨胀发生。着眼于价格目标的政策相当于说“政府可以坏,只要不发生大的灾难”,这样相当于纵容政府之恶,让坏的制度一直延续下去,并且当出现问题时,不断地用货币去掩盖它,直到大的危机发生。可见着眼于价格目标的政策恰恰是危机的元凶。经济学的巨大价值不在这里,而是告诉人们正当的市场是怎样的,以及如何回归正当的市场。
(特别感谢当代经济学基金会理事长夏斌教授从北京寄来《经济学分析原理》一书)
参考文献:
沈华嵩,《经济学分析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马歇尔著,朱志泰译,《经济学分析原理》,商务印书馆,1997。
米塞斯著,樊林洲译,《货币和信用理论》,商务印书馆,2015。
米塞斯著,夏道平译,《人的行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5。
科兹纳著,朱海就译,《米塞斯评传》,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张日波,《马歇尔论经济生物学》,《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1期。